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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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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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问题疫苗作出的批示精神,为祖国下一代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泾源县检察院就此次问题疫苗在泾源县展开了专项监督活动。
2017年7月25日上午,我院民行、公诉部门干警在副检察长兰海红的带领下对泾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中心全县接种疫苗情况进行了监督检察。通过对本县域适用疫苗来源渠道、疫苗种类、管理制度、使用程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详细查看了县疾控中心疫苗采购资料台账、出入库登记、保存条件、疫苗发放、接种记录等资料。经初步监督检查,尚未发现泾源县采购并使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生产的百白破及狂犬病问题疫苗情况。检查结束后,兰海红副检察长指出,虽然在我县未发现问题疫苗,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掉以轻心,疫苗安全问题涉及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安全,必须要严格把控好采购、管理、保存、使用关,严格杜绝问题疫苗流入泾源县。泾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笪省要求县疾控中心要加强本县疫苗的采购监督、管理制度、使用登记,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